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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代理业务论文(国际海运代理业务论文范文)

日期:2023-07-01

小编:GYXY_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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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中海运货代是怎样与船公司合作的? 海运销售主要是做什么? 国际货运代理流程管理的概述? 国际贸易中代理业务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国际海运的业务范围都是什么? 海运货代高手教你做货代? 船舶代理是做什么的?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需要办经营许可资质么?

国际货运代理中海运货代是怎样与船公司合作的?

无船承运人和货代之间的关系  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颁布之前,有关无船承运业务主要是通过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体现的。货运代理人一般以以下三种法律身份介入国际货物运输:  (1)充当货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拼装、租船订舱、办理货物保险以及海关等有关单证手续、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取得提单等。  (2)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人,指货运代理人在取得承运人的授权的情况下,以承运人的名义揽货并接受货方的订舱,并在获得承运人授权的前提下签发承运人提单。  (3)充当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以自己制定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活动。作为第三种情形中的货运代理人,由于其实际上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并且签发自己的提单,已经构成我国《海商法》下;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是该提单所涵盖的运输下的承运人(契约承运人),依法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而接受其委托具体从事该提单项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承运人则是实际承运人,仅对其运输区段负责。  国际航运中,尤其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一级货代由于其有权签发自己的提单并独立对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两者不能成为同一主体: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在实践中,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主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专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也可以是兼营该项业务的货代公司,或者其他海运辅助业务公司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偏差[8]。结合实际操作,笔者认为,就货运代理人是否应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而言,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公司才需要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  (2)国际班轮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代表货主,班轮公司应当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中直接显示真正的货主名称,这时,国际货代公司不须取得无船承运人证书。  (3)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不代表货主,而是以本人名义,要求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栏中显示货代公司名称的,则国际班轮公司必须确认货代公司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后,才可以接受其订舱。  因为此时国际货代公司与船舶运输公司之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国际货代公司此时的身份实际上是无船承运人。  两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不同。《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同时该细则规定,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从我国交通部对于无船承运人有关申请和审批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交通部获权受理登记无船承运人以后采取了降低进入门槛的制度[10]:采用登记制度,不搞审批,由申请人向交通部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不对无船承运人的注册资金进行规定,唯一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需交纳80万的保证金以用来清偿其因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及支付的罚款。《海运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80万保证金。  识别标准:  1.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是“承运(carry)” ,则其身份应是无船承运人,他与托运人之间是契约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关系。如果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使用的术语是“安排运输(Arrange Transportation)”则其身份应是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关系。  2.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实际承运人签订的合同。无船承运人作为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他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的,与实际承运人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这样就使得真正的货物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间无直接法律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只能以托运人的名义行事,他与实际承运人之间是托运人代理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此时托运人才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3.是否有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后,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并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由于其有权签发提单,他与收货人之间是承运人与持有人的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向托运人收取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是收货凭证(Forwarder’s Cargo Receipt,FCR),他无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他是托运人的代理人,以托运人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他与收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4.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所收取的报酬。无船承运人以自己名义行事,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收取总包干运费,然后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获得合理的运费差额。他不能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但可以向货运代理人支付佣金。货运代理人若按照总运费的一定比例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被认为是以委托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但如果向委托人收取总包干运费,则被认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在美国,货运代理人只能从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处收取佣金,并从发货人处收取少量服务报酬。  5.是否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和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无船承运人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并代签提单,向船公司订舱和签订运价协议,收取代理费。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公告第5号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境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委托在当地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代理签发提单业务。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需要委托代理签发提单的,该代理也应当具有无船承运资格。没有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者,不得接受其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代理签发提单。”

海运销售主要是做什么?

1 海运销售是负责海运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工作。

2 原因是海运销售需要深入了解海运市场的需求和趋势,同时也需要处理船舶的许可证和运输合同等手续,这些工作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3 除了销售和推广工作外,海运销售还需要处理货物清单、海运跟踪、费用计算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同时也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协商,提供优质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国际货运代理流程管理的概述?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需商检

②需配额

③需许可证

④需产地证

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B/L.

④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海运费

①预付(FREIGHTPREPAID)

②到付(FREIGHTCOLLECT)

2、陆运费

①订舱

②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装箱单(ContainerLoadPlan)复印件;

⑤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

国际贸易中代理业务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一、进口代理的意义

是指有货物进口需求的客户,由于对进口业务的不熟悉或者遇到资质障碍,委托船运公司、货代公司、报关行、贸易公司等代办进口的贸易服务型业务。

进口代理一般由代理商操作,在进口的过程中,进口代理商作为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中间人,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在操作过程中收取佣金,但一般不承担信用、汇兑和市场风险,不拥有进口商品的所有权。中国进口代理日益发展!

二、进口代理分为多种代理类型

1、进口货运代理

指海外出口商委托货运公司负责运输货物到指定地点,出口商按照一定得货运收费标准付费给货运公司,货运公司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货物的安全。

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进口海运代理、进口空运代理、快递进口代理和进口陆运代理,至于现在新兴的管道运输,暂时不谈。

2、进口报关代理

货物到了目的港之后,需要专业的报关公司代理进口报关业务,当然,许多大型的国有企业有自己的报关员,也可以做报关。进口报关代理商作为中间人,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国际海运的业务范围都是什么?

海运进口根据客户委托,承接FOB门到门、港至港的全程代理或办理进口到货前后的一切业务。协助客户缮制各种单证;订舱、报关、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以及相关的内陆运输服务和运输咨询业务。

海运货代高手教你做货代?

1、基于自身所处的公司业务深入了解产品,把产品的卖点、优缺点和注意事项等都了解透;

2、善于倾听顾客需求,了解顾客真实的需求。比如是首先需要时效,还是价格,还是性价比;

3、根据客户需求和可以提供的产品进行匹配,定制最合适的货运方案。一对一跟进,从入仓到发货到提货,及时跟进,提供物流查询动态或自助查询入口;

4、更新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关注外贸动态和目的地新闻,为更专业地提供服务,并实现可持续的销售粘性。

5、多与同事甚至同行交流,分析同行竞品的优势,为公司提出产品或服务优化建议,并参与执行。

6、提高外语能力,让外籍客户更容易找上你,认定你。

7、积极应对货运途中的突发事件,沉着冷静,并快速响应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法,跟进处理给客服满意的答复。

船舶代理是做什么的?

船舶代理是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有关营运业务和进出港口手续的工作。船舶代理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和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通常由各港务管理单位办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有船舶揽货总代理和不负责揽货的船舶代理两种形式。船舶代理单位办理的业务包括组织货物运输,如组织货载等;组织旅客运输;安排货物装卸;为船舶和船员服务,代办各种手续;代办财务有关业务和船舶租赁、买卖等,以及商办海事处理和海上救助等业务。其主要有以下业务内容:

1.客货运组织工作 客运组织:代办客票、办理旅客上下船手续等; 货运组织:代为揽货、冾订舱位;绘制出口货物积载计划,缮制各种货运单证;签发提单、提货单;办理海上联运货物的中转业务等。

2.货物装卸工作 有关货物装卸,包括联系安排装卸;办理申请理货及货物监装、监卸、衡量、检验;办理申请验舱、熏舱、洗舱、扫舱;洽办货物理赔工作等。

3.集装箱管理工作 有关集装箱管理,包括办理集装箱的进出口申报手续,联系安排集装箱的装卸、堆存、清洗、熏蒸、检疫、修理、检验;办理集装箱的交接、签发集装箱交接单证等。

4.船舶、船员服务工作 包括办理船舶进出口岸的申报手续,主要有船舶出入境海关手续,出入境边防检查手续,出入境检验检疫手续,海事机构申报手续;申请引航以及安排泊位;洽购船用燃料、物料、属具、工具、垫料、淡水、食品;安排提取免税备件,洽办船舶修理、检验、拷铲、油漆;办理船员登陆、签证、调换及遣返手续,转递船员邮件、联系申请海员证书、安排船员就医、游览等。

5.其他工作 包括洽办海事处理、联系海上救助;代收运费及其他有关款项、提供业务咨询和信息服务;办理支付船舶速遣费及计收滞期费;经办船舶租赁、买卖、交接工作,代签租船和买卖船舶合同,经营、承办其他业务等。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需要办经营许可资质么?

你的业务范围主要是涉及海运、陆运、空运货运代理业务,因为你是货运代理,只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就可以了,目前营业执照都是三证合一的,不像以前那么复杂,什么工商、税务等!

不需要办理什么经营许可资质,因为实际操作是让你的服务商去操作的,他们就会涉及经营许可等,比如道路运输许可、特俗货物运输许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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