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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海运出口代理操作流程? 出口报关流程及资料? 集装箱整箱货进口货代业务流程有哪些? 货运代理的流程? 9710模式的出口报关基本流程? 海运出口清关一般的流程是什么?一般需要几天? 国际货运代理中海运货代是怎样与船公司合作的?谁能告诉我海运出口代理操作流程?
。。。。。流程都一样的啊。不过根据你自己的情况具体操作要灵活点。
1.与客户确定好要找他推荐的哪家货代公司。
2.联系确定的货代告诉他你们要出货了。
3.准备好装箱单,托运单,托运委托书,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基本就这些,需要盖章填写的,应该知道吧)4.货准备的时候跟货代提前联系,给他们你的发货时间。他们好订舱。5.和货代联系通知他们来拉货。或者自己送货到他们指定仓库。他们会定好仓,给你发订舱单,然后拉货或送货的时候交给司机就可以了。别耽误就可以。6.仓库进仓以后,和货代联系,确定好发货日期等一些细节东西。然后单证没有问题一般正常时间发货。把这些发货时间之类的,装箱单给客户发过去。7.一般会看提单复印件付款。告诉货代等你们通知才能给客户电放提单。把提单复印件发来,给客户扫描或者传真过去。客户看到这个付款。8.款到账户后告诉货代电放提单给客户。9.搞定了。等待着客户收货没问题,就可以了。等待付款给货代,货代给你发回来核销单之类的东西,后边让财务搞定就可以了。----------------------------------------------------基本就这样,可能有错的。你参考下别人的。。。但大体这样。(我说的是TT付款方式下的流程)。说错了懂的别笑啊。一起学习。。。
出口报关流程及资料?
1、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2、查验:
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3、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4、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
集装箱整箱货进口货代业务流程有哪些?
以天津港为例,海运集装箱整箱货物出口基本流程如下:
1)根据工厂货好时间和国外客户的要求,及时向订舱代理(货代)订舱。
2)订舱后,订舱代理(货代)会给一个《提箱单》(北方一般叫提箱单或调箱单,南方一般叫S/O(shipping order的简称),船公司一般称之为订舱确认书)。
3)第一时间把《提箱单》给装箱车队,车队拿着《提箱单》先去指定堆场打单,打单之后,会拿到一份《设备交接单》(一式多联)和一个铅封,司机拿着这个设备交接单去指定的堆场提取空箱。
4)司机凭《设备交接单》提到空箱之后,把空箱拉到工厂装货。
5)工厂装好货之后,用铅封把箱子封上。司机把装完货并封好的箱子(重箱)拉回指定的堆场(这些堆场由海关监管)。
6)根据订舱代理(货代)的要求及时确认提单等。
7)尽早把货物中英文品名,件数,毛重,体积等“预配信息”给订舱代理(货代),订舱代理(货代)根据这些信息上“预配舱单”(有了预配舱单,并且重箱已经拉到堆场落地之后,堆场才可以发运抵,有了预配舱单且有了运抵之后,报关行才可以报关)。
8)海关系统收到“预配信息”和“运抵信息”之后,报关行才可以报关。
9)报关放行,集港(也可能在放行之前就集港)。
10)船舶靠港,集装箱装船(shipped on board)。
11)承运人签发提单,结算费用,以及后续工作。来自:飞捷腾达-国际货代精英(BJFJTD)
货运代理的流程?
基本操作流程:
1、委托--出口商向货运代理公司发起海运出口订舱委托,将详细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货物品名,编码,件重尺,所定的箱型箱量,预期的船期都需要显示在提单上。
2、订舱--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委托之后,在船公司的网站上订舱,得舱位确定好之后,会给出口商发送下货纸,告知所定具体船名航次,开船日期,提单号,最晚的送货日期,送货指定的场站。
3、送货--出口商根据货代公司给的下货纸内容,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场站。一般现在采用的时候由货代安排拖车,拉着箱子去工厂装货,为出口商提供了方便。
4、提单确认--在装完货之后,货代公司会和出口商确认此票货物提单上面所显示的信息,最后提交给船公司。提交之后,提单信息不能随意更改,如果确定要更改则会产生改单费,一般在300-500人民币左右。
5、报关--货物回来之后,由报关企业向出口商发起报关委托,出口商接手之后,报关企业向海关系统报关所需提交单据,等待海关审核,海关放行,之后,就是等待货物装船。
6、签单--开船后,由货代去船公司签回提单,待出口商像货代结清费用之后,货代就可以将提单邮寄给出口商也就是发货人。最后由发货人将提单寄给收货人,收货人拿着代表物权凭证的提单去提货,这样,整个出口流程就结束了。
9710模式的出口报关基本流程?
包括:备案申报、核销、报关申报、验放、账册管理等步骤。
首先,企业需要在海关备案登记,申报可以享受免征或者减征关税优惠政策的物资;其次,进行核销,即将享受关税减免或者全免的物资,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核销,确保申报准确性;然后,进行报关申报,按照规定的单一窗口报关系统进行申报,提供清单、提单等相关单证信息;接着,海关进行验放,对所申报的物资进行抽查或者现场核查;最后,按照规定进行账册管理,保证申报准确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企业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严格落实每一个步骤,确保顺利完成出口报关流程。海运出口清关一般的流程是什么?一般需要几天?
根据不同的货物会有不一样的清关时间,一般情况下木材、机械、化工清关时间3--5个工作日,食品的话可能要7-15个工作日(有抽样送检过程)。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报关时限: 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国际货运代理中海运货代是怎样与船公司合作的?
无船承运人和货代之间的关系 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颁布之前,有关无船承运业务主要是通过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体现的。货运代理人一般以以下三种法律身份介入国际货物运输: (1)充当货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拼装、租船订舱、办理货物保险以及海关等有关单证手续、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取得提单等。 (2)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人,指货运代理人在取得承运人的授权的情况下,以承运人的名义揽货并接受货方的订舱,并在获得承运人授权的前提下签发承运人提单。 (3)充当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以自己制定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活动。作为第三种情形中的货运代理人,由于其实际上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并且签发自己的提单,已经构成我国《海商法》下;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是该提单所涵盖的运输下的承运人(契约承运人),依法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而接受其委托具体从事该提单项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承运人则是实际承运人,仅对其运输区段负责。 国际航运中,尤其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一级货代由于其有权签发自己的提单并独立对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两者不能成为同一主体: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在实践中,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主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专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也可以是兼营该项业务的货代公司,或者其他海运辅助业务公司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偏差[8]。结合实际操作,笔者认为,就货运代理人是否应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而言,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公司才需要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 (2)国际班轮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代表货主,班轮公司应当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中直接显示真正的货主名称,这时,国际货代公司不须取得无船承运人证书。 (3)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不代表货主,而是以本人名义,要求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栏中显示货代公司名称的,则国际班轮公司必须确认货代公司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后,才可以接受其订舱。 因为此时国际货代公司与船舶运输公司之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国际货代公司此时的身份实际上是无船承运人。 两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不同。《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同时该细则规定,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从我国交通部对于无船承运人有关申请和审批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交通部获权受理登记无船承运人以后采取了降低进入门槛的制度[10]:采用登记制度,不搞审批,由申请人向交通部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不对无船承运人的注册资金进行规定,唯一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需交纳80万的保证金以用来清偿其因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及支付的罚款。《海运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80万保证金。 识别标准: 1.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是“承运(carry)” ,则其身份应是无船承运人,他与托运人之间是契约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关系。如果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使用的术语是“安排运输(Arrange Transportation)”则其身份应是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关系。 2.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实际承运人签订的合同。无船承运人作为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他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的,与实际承运人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这样就使得真正的货物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间无直接法律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只能以托运人的名义行事,他与实际承运人之间是托运人代理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此时托运人才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3.是否有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后,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并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由于其有权签发提单,他与收货人之间是承运人与持有人的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向托运人收取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是收货凭证(Forwarder’s Cargo Receipt,FCR),他无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他是托运人的代理人,以托运人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他与收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4.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所收取的报酬。无船承运人以自己名义行事,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收取总包干运费,然后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获得合理的运费差额。他不能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但可以向货运代理人支付佣金。货运代理人若按照总运费的一定比例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被认为是以委托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但如果向委托人收取总包干运费,则被认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在美国,货运代理人只能从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处收取佣金,并从发货人处收取少量服务报酬。 5.是否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和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无船承运人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并代签提单,向船公司订舱和签订运价协议,收取代理费。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公告第5号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境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委托在当地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代理签发提单业务。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需要委托代理签发提单的,该代理也应当具有无船承运资格。没有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者,不得接受其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代理签发提单。”







